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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早醒來性欲大發 暗戀女鄰居扯內褲硬上

一早醒來性欲大發 暗戀女鄰居扯內褲硬上
性欲大發扯內褲硬上
圖片內容:性欲大發扯內褲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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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桃園潘姓男子去年2月6日到女鄰居家過夜,清晨5點多對方叫他起床,潘一睡醒竟然就性欲大發,不顧女子尖叫哭喊仍強扯掉她內褲硬上,事後潘想取得她原諒,但女子反駁「我拒絕你的時候你有給我機會嗎?」堅持提告不願和解,法院考量潘侵造成女子身心受創,依強制性交判潘3年6個月。

  檢警調查,潘男(39歲)因為對住在隔壁的女鄰居有好感,常常就會藉故跑去找她聊天,後來取得信任後,當天凌晨12點多再度上門表示想和她聊天,後來深夜就直接在她家過夜,隔天清晨5點多女子坐在床邊叫醒潘,未料他一甦醒就性欲大發。

  潘仗著身體氣力優勢,不顧女子驚恐拒絕說不要,還大喊稱「我有男朋友」等語,仍扯掉她內褲性侵得逞,完事後就若無其事離去,女子不甘受辱隨即向男友求救,並在親友陪同下報警提告,病到醫院驗傷。

  檢方訊時,潘坦承性侵,表示因為一時忍不住才動手,被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;審理時,法院認為,女子事後透過通訊軟體質問潘說「我拒絕的時候你給我機會嗎?」、「我拒絕你你有給我機會嗎?」「我要你別鬧你還不停,我要你停手你還繼續」等語,可見她事後仍難以原諒對方,與一般遭性侵反應相符。

  法院審酌,潘身為女子鄰居,因為常相互往來清楚她生活作息,卻未滿足自身性欲性侵對方害她身心受創,而且性犯罪本屬極難修復被害人損害的犯罪,審理過程潘雖持續表達想和女子和解,但女子基於身心靈考量未同意,並考量潘犯後坦承等,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6個月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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